加拿大自雇移民政策一览
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(self-employed),顾名思义,自雇就是自己有能力雇佣养活自己,但这不是指一般的个体户,而是要求申请人在艺术、文化、体育领域内有相关的从业工作经验及相应的成就,通过自身的能力,能够在经济、文化、艺术等领域给加拿大的带来促进作用。
加拿大自雇移民申请条件:
1、在文艺或者体育领域有至少两年全职相关的工作经验,如,打算并且有能力在此方面对加拿大做出贡献的:(3条满足任意一条)
(1)有两年自雇文艺或者体育领域的经验(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);
(2)有两年参加世界级别文艺或者体育领域活动的经验(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);
(3)有一年自雇文艺或者体育领域的经验+一年参加世界级别文艺或者体育领域活动的经验(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);
加拿大官方给出了自雇移民适用的33种官方职业类别,之所以说是类别,因为每个代码都包含几十种职位,同时也可以根据职责描述匹配到相应代码,只要是职位相符,职责描述相符,就符合加拿大自雇移民的职业范围。
文化和体育领域可作如下分类:
(1)艺(演艺、舞蹈、音乐、影视、主持等等);
(2)设计(服装设计、室内设计、动漫设计等等);
(3)出版(作家、编辑、翻译、影视制作等等);
(4)体育:(运动员、教练、裁判、体育用品生产等等)
1、年龄:18周岁以上;
2、资产:拥有至少2万加币的家庭净资产证明;
3、具有两年以上相关经验,职业符合自雇要求;
4、申请人及其随行人员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;
5、满分100分的评分标准,达到35分即可通过;
⑴、满足自身条件打分,申请人自身条件打分最低达到35分才可以(满分100分):
-学历:25分
-工作经验:35分
-年龄:10分
-语言:24分
-适应能力:6分
-总分:100分
注意:
如申请中包含受抚养的子女,该子女必须是19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士或是超过19周岁但身体上/精神上有残缺的人士,自2014年8月1日,加拿大不再接受19周岁以上的全职在读子女作为副申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