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NIW杰出人才移民不仅无需雇主支持,更可以帮助申请人尽早进入排期。大家应该都在网络上查询过它的申请条件,这里就不在赘述了。
上海侨治移民给大家讲一讲什么人可以为美国带来国家性的利益呢?有什么可以参照的标准?
国家利益豁免是来自于美国移民法第203(b)款(2)条(B)项,但是这项法律条文仅仅提供了一个笼统的概念,并没有给出具体条件和衡量标准。
目前,移民局所使用的衡量标准是来自于AAO对Dhanasar案的裁决,即下面的三重标准。
事实上,几乎所有领域都具有实质性价值,无论是商业、科学、科技、文化、健康还是教育。
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,移民局会更侧重于评估这个领域是否有可能有潜在的经济影响。这个影响可以不是立刻产生的。从事科研的申请人可以无需过多证明这一点。
在考量该工作是否有国家重要性时,移民局需要评估该工作的潜在的未来影响力。笼统来说,如果该工作具有广泛提高社会福利、丰富文化或艺术的重大潜力,或者有助于推动科技或研究的发展,那么就可以上升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。
和第一个标准关注点在于工作内容不同,第二个标准更关注于申请人本身。在考虑申请人是否处于推动该领域进展的有利位置时,移民局会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考量:
这一项不仅需要申请人配合提供实质性证据,更需要律师在申请信中进行有力的说明。
在说明申请人符合第三项标准时,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说明:
举例来说,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不仅不会为美国工人带来负面影响,反而会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机会。